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大连市企业专利补助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定于9月20日至22日,开展2016年1月1日-12月31日期间我市企业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通过PCT途径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,具体名单(经市财政局审核、公示)详见附件。通知如下:
(1)《申请表》、《同意函》(此件为两个以上企业为共同专利权人时必须提交)、汇总表(多项授权需提交);
(2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(3)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、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;
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的,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还应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法律状态检索报告,非中文文本的应将证明材料翻译成中文。
以上材料可双面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(4)企业开具的领取补助金额的收款收据(付款单位:大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,事由:2016年授权发明专利补助),正反面需分别加盖单位财务章和公章。
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款手续,过期不候。
联 系 人: 王辉 李慧红
联系电话:39757006 39757086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6年大连市企业授权发明专利补助发放明细表
附件下载地址:http://www.dlinfo.gov.cn/ArticleContent.aspx?ID=1184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