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大连高新区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做活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大高管发〔2016〕38号)文件精神,扶持和推动大连高新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发展,提升区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现组织征集高新区2016年度知识产权创造成果申报工作,并根据高新区相关政策予以资助和奖励。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1申报范围
2016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期间:
1、获得受理或授权的知识产权成果;
2、获得的中国专利奖;
3、企业开展的发明专利质押贷款;
4、企业通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;
5、获批国家、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;
6、为高新区企业提供发明专利代理服务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;
2申报材料要求
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说明(附件11)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式一份上报(电子版只包含附件中内容,不需要证明材料);个人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一同提出。具体申报材料如下:
1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(正副本均可);
2.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正副本均可);
3.知识产权申报
(1)知识产权成果申报书(附件1);
(2)知识产权成果申报表(附件2);
(3)知识产权成果申报明细表(附件3);
(4)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(验原件);
(5)发明专利申请费、实审费收据复印件(验原件);
(6)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首页复印件(验原件);
4.专利奖
(1)中国专利奖申报表(附件4);
(2)国家知识产权局和******知识产权组织授奖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;
5.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贷款
(1)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表(附件5);
(2)出质的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;
(3)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验原件);
(4)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(验原件);
(5)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贷款收款凭证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、银行划款凭证等,验原件);
6.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
(1)知识产权贯标申报表(附件6);
(2)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(验原件);
7.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
(1)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申报表(附件7);
(2)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(验原件);
8.知识产权服务机构
(1)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申报书(附件8);
(2)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申报表(附件9);
(3)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明细表(附件10);
(4)发明专利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或专利申请通知书复印件、专利授权公告文本首页复印件;
请各单位按照不同类别,提供对应的申报材料。个人在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,还需提供该人在本单位工作证明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。
3申报受理时间
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8日(逾期不予受理)
4受理地点
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科技管理处(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腾飞3号楼225室)
5联 系 人
联系人:张书华
联系电话: 84821581
附件1:知识产权成果申报书
附件2:知识产权成果申报表
附件3:知识产权成果申报明细表
附件4:中国专利奖申报表
附件5:专利权质押贷款申报表
附件6:知识产权贯标申报表
附件7:知识产权优势、示范企业申报表
附件8: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申报书
附件9: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申报表
附件10: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成果代理明细表
附件11:申报说明
大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
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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